75、爱人身份

稚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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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可爱你对本文的订阅比例还不够哦~补足订阅即可阅读最新内容哦“哦对对, ”女生也意识到什么,扭头看了一眼面对着墙角背书的某个学姐,转过头来很小声说, “不打扰你了, 我回去啦。下次聊!”

    下次的意思是她可以天天在这里自习吗?

    思考了两秒, 乐知时带着点羡慕开启了自习新地图。他试图专注,可在这里学习的感觉和在教室太不一样了。窝在教室里写作业, 在长廊上徘徊背书,守着高三放学, 无论做什么, 都不过是他单方面的行动,连等都不算, 毕竟等人和被等是双向的。

    这一次不一样, 不是未经许可的擅自等待。

    想着, 乐知时又抬眼, 不远处正用手机聊天的那个女孩, 她笑得很甜, 大概是在和男朋友聊天。他思考的时候又下意识想去咬笔尾,想到宋煜的脸,忍住了。

    好像……和他们还是不太一样吧。

    做完最后一题, 正好敲了铃, 怕叫宋煜等, 乐知时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书包出来,不过隔壁似乎又拖了堂, 门口一个人也没有。乐知时站在高三(5)班后门那儿往里望,见宋煜低头看书,鼻梁上架着副银丝眼镜。他轻度近视, 平时几乎不需要眼镜,只有长时间用眼的时候才会戴上。

    乐知时很喜欢他不戴眼镜时偶尔会出现的,轻微眯眼的神态,带点皱眉的动作,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莫名喜欢。

    后排的学生似乎发现后门站着个初中部学生,交头接耳后纷纷回头。一开始乐知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直到听见有个人小声说“那不是宋煜的弟弟吗”,他如同被什么扎了一下,立刻捂住自己被打的眼睛,感觉捂住也很奇怪,于是躲到一边去。

    “你怎么比我还心虚啊。”刚刚那个女生还大大方方地站在教室外,似乎并不害怕自己这个小女友被老师或同学抓包,“这里也是培雅的地方,我是培雅的学生,站在这里合情合理。”

    乐知时想了想,“也是。”于是他也站到了那个女生的旁边,不到两秒,又一个跨步向右,拉开了和她的距离。

    总算下了课,老师走出来,特意多打量了一下乐知时的脸。教室里其他学生放学都很积极,倒是宋煜,慢条斯理地整理。几个学姐挽着手出来,围住了乐知时。

    “你就是宋煜家里的那个小弟弟吧。”

    “混血儿吗?长得好可爱啊。”

    “这个睫毛是真实存在的吗?”

    乐知时习惯了被围观,也不觉得有什么,反而一一回答她们的问题,“是的,嗯,这是真的睫毛。”

    窗外围了一大圈,秦彦在里面看得起劲,又开始揶揄宋煜:“你这个弟弟的人气真是不比你差啊,学姐学妹通杀。”

    宋煜没说话,提上书包往外走。乐知时从窗户那儿见他出来,立刻伸长手臂挥手,眼睛也亮亮的,从她们之间挤出去,“不好意思学姐,我要回家了。”

    不觉间已然深秋,凉风像与人亲近的小精怪一样,直往脖子脚踝钻,躲也躲不过。下楼时乐知时注意到刚刚那个隔壁班女生,和一个个子不高的高三学长并肩下楼,在拥挤又昏暗的楼梯挨着彼此,还偷偷牵了下手,又很快松开。

    离开教学楼,他又看了一眼身边的宋煜,想说点什么。很奇怪,但他一下子又想不出该说什么,最后只是问:“我的眼睛是不是还是很丑?”

    宋煜盯着他,保持沉默,害他被盯得捂住了右眼,又听见宋煜轻笑出声。

    奇奇怪怪。

    放学人多,他们分开校门口的自行车停放点各找各的车,乐知时拿出钥匙开锁,却发现哪里不太对劲。宋煜扶着单车走过来,看着他蹲在那儿捣鼓,表情一点也不意外,“坏了?”

    “车胎破了。”乐知时蹲在地上,手指戳了几下瘪胎,又仰头看向宋煜,“虽然这么猜很阴暗,但是我合理怀疑是王杰他们干的。”

    明摆的事,什么阴暗不阴暗的。宋煜跨上车,“坐上来。”

    “那我的车怎么办?”问是这么问,可乐知时手里却已经把自己的车锁好了。

    “白天再说。”

    乐知时乖乖坐上后座,并主动提出帮宋煜抱着书包,没想到对方的书包超乎意料得重,大腿碎大石的程度。没准儿一会儿他的腿就彻底麻掉,一走路就腿软,栽到宋煜怀里,然后他就像小时候一样背他。

    自行车骑出学校,脑补剧情的乐知时躲在宋煜背后笑。

    校门口的各式宵夜小摊几乎要摆成一个小型夜市,支起的一个个炉子焐热了深秋湿冷的夜晚。炒花饭的大哥嘴里叼着烟,手把着锅柄来回颠,炒饭翻飞,粒粒腾起又落下,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钻。鸭脖老卤入味,再被串起来架在明火上翻滚,刷满辣油,香辛料一撒,灵魂就有了。砂锅里还炖着三鲜粉丝煲,一掀盖子云雾缭绕,鲜香扑鼻。

    坐在后座,乐知时想到什么,转头问道:“宋煜哥哥,今天的炒栗子你吃完了吗?”

    宋煜散漫地嗯了一声。

    “其实你吃不完也可以给秦彦哥哥,”听见敲板子的声音,乐知时又瞄到新目标,边走边说,“他经常给我零食吃。”

    宋煜没搭腔。

    乐知时发现了什么,“顶顶糕!”激动地拍了好几下宋煜的后背,让他停车。

    宋煜摁了刹车,照他的要求停在一个极朴素的小摊前,方方正正的一个大蒸炉上搁了个精巧的由两部分组成的木制装置,下面是普通的圆筒形,上面倒扣着一个带空心长柄的莲蓬型木盖。摊主老爷爷热情招呼,“来吃蒸糕啊?三块钱两个,蛮甜。”

    乐知时点头,“我要两个。多放点红糖可以吗?”

    “可以,这怎么不可以。”老爷爷手脚麻利,从盒子里舀出一大勺糯米粉、江米粉和糖粉混合的糕粉,抹在圆筒里打底,再撒上厚厚一层红糖,照这样叠上两层,盖上盖合成一个木头罐子搁在蒸锅上蒸熟。

    等待的时候,乐知时听见宋煜说,“你第一次吃这个的时候差点被烫着。”

    “真的吗?”他扭过头,完全没印象,“我都不记得了。”

    “你记得什么。”宋煜垂眼注视着模具,夜市暖黄色的灯和蒸腾的热雾把他的轮廓照得分外柔和,“当时爸抱着你,你非说这个玩具好玩,伸手就去摸,结果被蒸汽烫得大哭。”

    他似乎又有点印象了,“那你那个时候在干嘛?”

    说话间,糕已经蒸好,老爷爷打开木罐用上面的长柄怼到圆筒下一戳,热乎乎的顶顶糕顶不住了,噗叽一下冒头,被兜进袋子里。

    “我?”宋煜接过顶顶糕,“我在笑你。”

    乐知时气闷,语气认真,“如果是你被烫哭,我不会笑你的。”

    宋煜把糕给他,“你会哭。”说完他往自行车的方向走。

    “我现在不哭了。”乐知时跟在他后面,想到中午的事,又给自己打了个补丁,“……除非你招我。”

    “我没这个癖好。”

    那他小时候老是哭,总归是有原因的。

    反正在心里要怪到宋煜头上。

    袋子里的顶顶糕怪烫手的,乐知时想趁热吃一口。打开一看,红糖果然抹得很厚,还是心型的,咬下一口,烫得差点吐出来,可又架不住馋,飞快嚼了几下,粉绵软糯,里面的红糖半化开,有种淳朴又厚重的甜。在乐知时心里,融化的白糖像是荷叶上的露水,小时候他觉得那一小块透明漂亮的露水一定是甜的,而红糖可以类比成烤红薯快滴蜜的那层粘牙的焦层,冷天吃美味加倍。

    宋煜见他半天也跟不上来,一回头,见他站在原地仰头张着嘴,嘴里冒着白雾,活像个幸福牌人形加湿器。

    “好吃吗?”

    乐知时点点头,跑了过来,把另一个塞到宋煜手里,含混不清说:“你也快吃。”

    宋煜咬了一口,嫌太甜又扔给了乐知时,骑车带上他回家。

    “我明天还能在你们活动室自习吗?”

    “想去就去。”

    “老师会来查吗?”乐知时想起来,手抓住宋煜的衣服,“里面有个隔壁班的,是你们班一个男生的女朋友,她早恋。”

    “抓不到你头上。”

    “也是。”但是他还是有点害怕,“我可以说我是你的弟弟吗?如果有人问起来。”

    宋煜没回应,快进小区了,才嗯了一声。两人一起上楼,林蓉和宋谨还没回,乐知时换了鞋瘫在沙发上,把猫猫一把抓到自己的膝盖上,翻开肚皮撸来撸去,把它撸得眼睛都眯上,“橘子,你困啦?”

    怀里的橘子发出一声舒服的咕噜,乐知时继续撸,“我吃太多了,撑得我都不困了。宋煜哥哥,我可以看两集海贼王之后再睡觉吗?”

    疯狂挠腿的小博美被宋煜一把捞起,抱着往二楼走,“明天再早十五分钟起床,我带你上学。”

    乐知时蹭的一下起来,也不管猫了,“那我现在就洗澡睡觉。”

    瞄——

    惨遭抛弃的猫主子伸出爪子,对着乐知时的背影狠狠挠了一下,以示威严。

    “这是弟弟。”

    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只会说英语,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要改,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聪明,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但无论多成熟,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都会不知所措。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

    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

    好奇怪,他的睫毛也太卷了。

    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话这么费劲?看起来笨笨的。

    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

    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这些赞美动摇了小宋煜心里的印象,他也不得不承认,乐知时比自己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

    来他家的第三天,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哭着要爸爸妈妈,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谁哄都不管用。

    “你别哭了。”宋煜一走近,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可宋煜抱不动他,他就自己缠上来,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来。

    “你哭得我头疼。”宋煜绝望了,对着林蓉说,“妈妈,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妈妈吧,让他回家。”

    林蓉看着他,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最后哄着把乐知时抱上了楼,客厅只剩下宋煜和宋父两个人。

    “小煜。”宋父把他拉过来,很认真地告诉他,“弟弟没有爸爸妈妈了。”

    宋煜皱起了眉,没有接话。他只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的意思,很快,宋父就给了他更确切的答案。

    “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他没有家可以回了。”

    他听得懂“不在”是什么意思。

    宋煜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仰头望了望楼上,又回头看向自己的爸爸。

    “那他以后会走吗?”

    宋父摇头,“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了。”

    成年人总会下意识地对孩子进行判断,觉得小孩什么都不懂。但事实上,小孩子的同理心比大人更甚,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为一条小流浪狗撑伞。

    宋煜也是,哪怕他从小就不是多么有共情力的孩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抱着抱枕窝在小沙发里,脑子里盘旋着宋父说的话。

    乐知时长得那么可爱,却没有爸爸妈妈了。

    这句话梗在他心里,于是他愈发觉得乐知时可怜。流浪狗再漂亮也是流浪狗,它们下雨天的时候没地方去,只能躲在隧道瑟瑟发抖,又冷又饿。

    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也打断了宋煜脑子里的流浪狗历险记。他抬头望去,看见乐知时小小一只缩在门边,露出半个小脑袋可怜巴巴往里望着,还打了个傻乎乎的哭嗝。

    宋煜望了他一眼,俨然一副小主人姿态,“你干嘛躲着?”见小东西也没个动静,于心不忍,就抬手招了招,示意让他进来。乐知时这下子才慢吞吞地朝他走过去。小孩子脚底不稳,每一步都踉踉跄跄,好像下一秒就要栽倒似的,看得宋煜胆战心惊。

    好不容易走到他跟前,乐知时就这么眨巴着大眼睛望着他,脸哭得发红,整个人像个快破皮的小桃子。

    眼睛都肿了。宋煜又想到父亲说的话,于是给他让了一点位子,让他也和自己一起缩在小号懒人沙发上。

    一连好几天的雨,好像自从乐知时来了雨就没停过。

    他问乐知时为什么要来自己房间,窗外忽然闪过白光。乐知时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震巨大的惊雷截断,他吓得一下子抱住宋煜,整个人都在发抖。

    虽然宋煜也被雷声吓到,但乐知时害怕的程度比他高出太多,不光发抖,还哭起来了。

    宋煜最怕他哭,想起来去叫妈妈把他带回房间,可乐知时就是黏住他不放,拼命往他怀里钻。没办法,宋煜只好像个真正的哥哥那样哄他,可他又不喜欢说话,只能捂住他的耳朵,手轻轻拍背。

    雷是不会轻易消失的,总是在乐知时的惊吓稍稍恢复之后再次出现,劈一下,之前哄好的就都白费。

    他决定找个办法转移小可怜的注意力。

    想了一圈,宋煜拿出一大盒玛德琳蛋糕,巧克力流心的,是爸爸出国带回来的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拆开。

    便宜你了。

    有了甜甜的蛋糕,又有宋煜给他捂耳朵,乐知时不那么害怕了。他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两只小肉手捧着蛋糕一口一口咬,突然打雷的时候浑身会抖一下,小蛋糕都掉下去,愣一秒又捡起来,掉着眼泪继续吃。

    又好笑又可怜。

    “你这么小,怎么这么能吃。”宋煜看着空掉的盒子,只剩下最后一个蛋糕,他拿起来自己咬了一口,里面淌出甜甜的巧克力流心。

    乐知时又朝他伸出手,软乎乎地说还想要,宋煜没办法,只好把手里的半个又递给他,“没有了啊。”

    最后这半个也被他用同样的姿势吃了个干净,嘴角都是巧克力。宋煜嫌他脏,拿了抽纸给他擦嘴角。

    他觉得自己真的像个大哥哥一样了。

    这种突然多出来的类似兄长的身份给了宋煜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有一点负担,又有点愉悦和骄傲。比一百个人对他说“你长大了”更让他信服。

    晚上睡觉的时候乐知时也死活不愿意走,哭着闹着要和宋煜一起睡,林蓉没有办法,只好抱着他进了儿子房间。一钻进宋煜的被窝里,乐知时就不哭也不闹了,又乖又安静,贴着宋煜胳膊挨着睡,像个小洋娃娃,还会憋着哭腔乖乖对他说good night。

    他似乎已经对这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产生了雏鸟情节,因为打雷的时候他会替他捂耳朵,给他吃蛋糕。

    等林蓉走后,宋煜翻身看着闭眼的乐知时,心里想着,多个小弟弟可能也挺好的。就算他黏糊点儿,老挨着自己,倒也不讨厌。他可以带他去江滩公园放风筝,看芦苇,带着他一起去上奥数班,但是这小东西肯定一个字也听不懂。

    宋煜的脑海里已经充满了被乐知时黏住的情形。

    小孩子总是充满好奇的,但宋煜不是,他从小就格外理智。但当他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哥哥的时候,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天真的新奇。

    但也是那晚,宋煜第一次明白做个哥哥没这么简单。

    半夜他被乐知时的呼吸声惊醒,他小小的手紧紧攥着他胳膊,每一口气都好像喘不上来。宋煜吓坏了,第一反应是跑下床,去砸爸爸妈妈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