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二章:定计

飘依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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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一匹快马自钦州城西而进,一路畅通无阻,过了瓮城,直接进入知州府邸。

    “报,交趾大军已经到达如昔寨,正急速向钦州而来!”

    折克行听着这名探马的禀告后,心中已经有了计较:“他们有多少人马,预计何时能到?率兵的是何人?”

    “约有十万人马,打头先锋有一万余,预计明日便到。至于先锋大将是谁,我等并不清楚,只是远远见到将旗,上面写着个‘陈’字……”探马回答道。

    折克行淡淡地说道:“密切注意他们行军路线,有情况随时禀告!”

    “得令!”探马出去后,折克行心里活动开了:“姓陈的大将,没听说过,倒是交趾有个叫李常杰的,十分嚣张。四年前领兵而来,攻破钦州、廉州、邕州等地。在邕州一役中,知州苏缄奋力抵抗,城破后自焚殉国。而李常杰则大行杀戮,在钦、廉、邕三州屠杀数十万人,俘掳民众万数而回。我想会他好久了,却不知这人现在不在交趾大军中。与此人交手,我定要阵前斩杀他,好报广南路百姓血海深仇!”

    想到这,折克行立时摊开了一份地图,仔细地研究起钦州周边的地形来。渐渐的,一个大胆的计划,在他的脑海中形成了,仔细推演一番后,才唤来折三、折四、折五等人,让他们各自率领一千禁军,前往几处地方埋伏,不见敌军败退,不得出战……

    布置完毕之后,夜幕开始降临,知州府邸上也点起了蜡烛。

    钦州城外百余里,陈改也让大军停止了前进,就地扎营埋锅做饭。说来也怪,一路上,他们根本捉不到一户人家,也找不到人来问路,陈改心中隐隐觉得有些不安了:“难道大顺早有准备?”不过转念一想,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交趾这次出兵,完全是即兴而起,就连战前准备,也不过区区几日时光罢了。大顺有什么本事,居然能未卜先知?

    就在他踌躇的时候,亲兵来报:“将军,大帅遣李常杰将军过来,询问战况……”

    “李常杰?那个阉人?”陈改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屑。李常杰在太宗时期因为承父荫,被委任为骑马校尉,后净身为太监。李日尊登基后,晋升太保。李常杰参与过三次对占城的战争,又率兵入侵大顺,虽为阉人,但武艺超群,谋略过人。

    “再能打又如何,没卵蛋的阉人!”

    陈改冷冷地说道:“他来作甚?”

    亲兵小心翼翼地说道:“小的不知……”

    “让他进来!”陈改下令后,亲兵退了出去,不多时,一个身材并不高大的男子,缓缓地踏入中军营帐。只见此人面白无须,脸色阴鹫,连喉结都比常人小,细声细气地说道:“陈将军,别来无恙啊?”

    “你来做什么?”

    陈改并不觉得,一个阉人有什么好尊敬的,哪怕他兼内侍判首都押衙”、“行殿内外都知事”、“遥授诸镇节度”、“同中书门下上柱国”、“天子义弟”、“辅国上将军开国公”等等官职及封衔,哪怕他战功显著,哪怕他杀人如麻。但没卵蛋就是没卵蛋,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陈改自诩为顶天立地的大丈夫,岂会怕一个没卵蛋的男人?

    “太尉让我前来告诉陈将军,汉人多诡计,让将军小心提防。”李常杰阴阳怪气地说道。

    陈改冷冷地应了一声:“我晓得了,有劳李将军跑一趟。”

    “既然如此,告辞!”

    话不投机半句多,李常杰立时转身出了营帐。本来李日尊心目中的最佳先锋官人选是李常杰,毕竟李常杰战功累累,而陈改只是嘴上说得响,手底下的真章却从未见到过。应该也有时势造英雄的因素在里面,陈改每次领军,都是跟在大军后面吃尘土,前面打了胜仗,他才堪堪赶到。打了败仗的时候,他却莫名其妙成了断后队伍。这样的“运势”,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施展不出来啊!

    陈改看不起李常杰,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嫉妒。凭什么一个阉人的运道这么好,他却屡屡走背运?李常杰每次领军,都是碾压敌方,几乎不打硬仗,便能攻城略地;而他每回血战,偏生不知怎地就败了。长久以往,陈改和李常杰,不是死对头也成了死对头了。

    李常杰是个宦官,心思不知比常人敏感多少。陈改对他有意见,他早就知道。平日里也没什么交集,这次他坐镇中军,调度全局,不得不下来和陈改打交道。原先以为大战在即,陈改的态度会好一些,不料他居然敢给自己脸色看。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出了中军营帐,李常杰一肚子火无法发泄,瞥见旁边武器架上立着几杆长枪,猛地欺身过去,手刀一挥,然后没事人一样,慢慢地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自顾自去了。

    后面的士卒偷笑道:“这是甚么招式,在打鬼么?”

    还未说完,那几杆长枪的木质枪杆,突兀地掉了下来。枪头插在红色的土壤上,骇得那些亲见此幕的士卒舌挢不下:“这……真乃神人也!”

    知道了李常杰武功惊人,军中此后再也无人敢招惹他了。陈改躲在营帐中,挑起一角,看到了这一幕,心中更加愠怒:“这阉人的武功又进步了,居然敢在我的地头上,对我下马威?呸,好大的威风!”

    愠怒归愠怒,但陈改也知道,李常杰现在深得李日尊的宠信,战功累累不说,武艺又高,轻易都动不得他,除了在后面骂几句“小人得志”外,还能说些什么?打又打不过人家,比战功比不过,比宠信也比不过,就只能揪住他是阉人这个痛点加以打击,其中的痛苦,外人是很难明白的。

    “狗眼看人低,这一次,我要让陛下刮目相看,到底谁才是交趾最厉害的将领!”

    陈改攥紧了拳头,青筋一条条暴涨,面目极其吓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