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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蕾奇怪的看了凌一眼,点点头,将李毅拖上马,二人骑着马向最近的那个村庄冲去。

    在挨家挨户把早已睡着的村民叫醒,又付出了一笔不菲的钱财后,谷蕾终于借到了一间农舍,还有村民们附赠的三只鸡和一头羊,便等待凌所说的办法了。

    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说的办法就是契约术了,暗系的契约术里是有治疗的法术的,但是这种法术是用生命来换取生命的,虽然同样是救死扶伤的能力,但还是让人感觉很邪恶......”

    “行了,你就别说了,快救李毅把,你又不是用人的命来救李毅,没有什么邪恶不邪恶的,能救人就是好的。”谷蕾打断了凌的解释,“我知道你的性格,所以,快点吧!”

    凌点点头,默诵着咒文,渐渐的,她的左手变成了一条黑色的触手,不停的在空气中扭动着,触手嘶鸣着,仿佛已经饿了很久,凌将触手伸向那只羊,触手一瞬间变长,并将羊死死的缠住,触手的头部在羊身上摸索着,然后,插进了羊的心脏部位。

    羊痛苦的“咩”了声,便没有了声息,触手的头部蠕动着,仿佛在吸取着些什么,慢慢的,从触手的头部开始,一抹红色开始在触手上蔓延,不多时,被触手吸走生命的羊便化成了一滩皮包骨头的死肉。

    凌故技重施,将另外三只鸡也依次抽走了生命,便把已经红得发紫的触手伸向了李毅,触手好像是吃饱了一样,软趴趴的搭在李毅的身上,慢慢的,触手上的红色散去,恢复成了原本的黑色,而李毅苍白的面孔也慢慢的恢复了血色,呼吸也平稳了起来。

    完成这一切后,凌仿佛全身的力量被一瞬间给抽走了,直接倒在了地上动弹不得,触手也很快的缩了回去,变回了左手的摸样。

    谷蕾震惊的看着刚刚发生的一切,尽管自己宣称“能够救人就是好的”之类的话,但面对这种救人的手段和方式,心里面还是有些接受不了,甚至,还有些反胃。

    毕竟,触手之类的东西对于女孩子来说还是很恶心的。

    一想到刚刚触手微微蠕动的样子,谷蕾就是一阵干呕,她向将凌拉上床,但一想到刚刚凌左手变成触手的样子,她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扶着墙又是一阵干呕。

    这一晚,谷蕾注定是睡不着了。

    三人落脚在一个叫做半角村的小村庄,村民们都是老老实实的农家老百姓,对于三人半夜叫醒他们的举动刚开始很是不忿,但知道李毅是与匪徒战斗中受伤的时候,村民们一个个的都变得热情起来。

    当然,这也与谷蕾昨晚撒出去的钱财有关。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居住的农舍被村民们撬开,当谷蕾看到村民们手上的东西时,不禁愣了一愣。

    只见村民们个个手上提着东西,有馒头,有酒,有梳子,竟然还有一个人手上拎着一个小女孩。

    “你们这是......”谷蕾揉着自己红肿的眼睛,一晚没睡的她脑子似乎有些迟钝。

    “英雄们,请救救我们村子吧!”领头的一个年轻人大声说道。

    谷蕾的脑袋再次迷糊了起来。

    疲惫的谷蕾回到屋内洗了把脸,让自己变得清醒了一些,这才静静的想着刚刚从村民哪里得到的消息。

    领头的年轻人是这个村子的代理村长,他告诉谷蕾,半角村最近一直被一伙盗匪团骚扰,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来村里“收租”,这里大部分的村民本就是老实本分的农民,辛苦的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劳作,日子过得苦巴巴的,哪里来多余的闲钱交给那些劫匪?

    代理村长将消息传到了镇上,但镇上的官员对于此事并不理会,半角村这个地方,向来是官员们不予关注的地方,这个村子没什么值钱的玩意,每年收上来的税收又少,这个地方,就算人死光了也是没有关系的。

    所以,把报告递交到镇上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村民们始终见不到镇上派人过来,眼看盗匪团收租的时刻越来越近,他们只得借助新来的着三个冒险家,村内有些学识的人从昨晚谷蕾居住的农舍内透出来的奇特光芒中看出,这三个人里至少有一个是契约师。

    这样村民们对李毅三人抱的期望就更大了,纷纷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了出来,甚至有个家里比较穷困的家伙还把自家的女儿给带了出来,希望这三个冒险家大人带走作个丫鬟之类的,至少,孩子不会再挨饿了。

    村民们将事情告诉给谷蕾后就把东西放下回去了,留下那个小女孩在门口看着东西,这个小女孩显然有些害怕,无助的四处看着,他父亲的话让她不敢就这么回去,左右为难,眼泪直在眼眶内打转。

    谷蕾叹了口气,走回门口,冲小女孩招招手,示意她进来。

    女孩很听话的走了进来,局促不安的走到谷蕾面前,小手从自己的羊角辫转到衣角来回捏着,从她那打了好几个补丁的衣服来看,这家人的确不是很宽裕。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谷蕾轻柔的问着,轻轻的拍着小女孩的头。

    “费珍,我叫费珍。”小女孩怯怯的回答道。

    谷蕾叹了口气,聪慧如她怎么猜不出费珍父亲送她来的原因,新秦的百姓们日子大多都是过得苦巴巴的,赚到的钱差不多能够跟日常开销持平,想要做些别的事情,比如送孩子上学什么,父母们就得节衣缩食,甚至有些家庭连节衣缩食都做不到——已经饱一顿饿一顿的了,还能怎么省?

    谷蕾这么想着,眼睛里满是泪花,她拉着小女孩的手在屋子内随便选了块地方坐下,陪着她说这话,关于盗匪团什么的,她也暂时放在一边,毕竟,其他两个人还没有醒来,她一个人也做不出什么大事情的。

    正说着话,李毅已经醒了过来,他圆滚滚的身体在床上翻了个身,滚到了地上,“咚”的一声自己被自己吓醒了——当然,谷蕾和费珍也被吓了一大跳。

    李毅揉着自己的额头,很是奇怪的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一个破烂的小屋里,突然间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紧紧的抓着自己的领口,像个娘们一样尖叫起来:“谁!你们,你们对我做了些什么!”

    谷蕾惊喜的跳了起来,冲上前死死的抱住李毅:“你终于醒了!”

    胖子死命的挣扎着,小女孩费珍好奇的看着,谷蕾就是不松手。

    “好吧,”李毅放弃抵抗,“我没事了,话说这里到底是哪儿啊?昨晚我怎么了——哦,对了,我竟然被偷袭了!妈妈的,枉我一世英名啊!”

    谷蕾红着眼睛松开李毅,狠狠的在他头上敲了一拳:“还没个正经!”

    李毅傻笑着看着谷蕾,给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你说你,哭什么呀,我都不习惯了......”

    凌一直到傍晚才醒来,看见李毅没有什么事,也就松了一口气,随即又不好意思起来:“李毅,谷姐姐,你们不会讨厌我吧?”

    凌从很小的时候就被抓到了中央山脉以东的新秦,从小就没有家人的疼爱,在她的主人死后,她凭借着天赋的契约术能力逃了出来,一个人在大陆东方游荡,整个人也显得过分成熟,但是依照精灵们的标准来看,她现在其实还未成年。

    所以在遇到对她很好的李毅与谷蕾,虽然有过一场生死决斗,但还是很依赖他们的,就像家里最小的妹妹一样,依赖着年长的哥哥姐姐。

    心性被释放的她十分害怕被抛弃,这就意味着失去了心灵上的依托,她知道自己的天赋法术有些是很令人接受不了的,担心被她的“哥哥姐姐”所厌恶。

    李毅知道是凌的法术救了他后,“哦呵呵”的笑了起来:“触手系,很好很强大哦!小凌凌,你很不错哦!”

    二女不明所以,但李毅经常说些类似不明所以的话,所以也就没当回事,两个人拉着费珍的手跑到一边说悄悄话了。

    李毅无奈的摇摇头,只得放弃调戏年幼的黑暗精灵,走出了屋子。

    他在屋外的空地上活动着,看着地上那些村民们送来的东西,感叹着村民们的热情。

    “不对哦,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看这个村子并不富有,他们还送自己这么多东西,是钱多的没处花还是脑门被门夹了?”胖子揉着自己双层的下巴,思索着,“一定有问题!”他转身进屋,“谷蕾,外面的东西是什么回事?”

    “噢,那个啊......”谷蕾将事情说了一遍。

    “又是盗匪团?镇上不管这件事?”李毅一听就火了,不管是那群盗匪团还是镇上百姓们的父母官,其所作所为都非常令人恼火,特别是那些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漠视人命到这种程度,令人腹诽他们到底跟盗匪团之间有些什么交易。

    李毅气的蹲在一边不说话。

    凌刚想上去安慰下李毅,却见胖子猛的站了起来,大手一挥:“就看我李毅如何打破劫匪危机!谷蕾,你拿上我的腰牌,去禁卫军调一队骑兵过来,我们就在这里等那帮不开眼的小子过来自投罗网!”

    谷蕾眉头一扬,也不说什么,拿着李毅的腰牌拉起费珍就走。

    “最好把我老头子拉过来,该给他松松筋骨了。”李毅看着谷蕾的眼睛,胖脸红红的,“呃......路上,小心点。”

    谷蕾微微笑了笑,帮李毅整了一下衣服:“你也是。”

    “哎哟!别打情骂俏的了,谷姐姐你快去吧!”凌都快看不下去了,虽然没什么肉麻的话语,但他们的行为实在令人受不了——特别是李毅深情的样子。

    谷蕾点点头,揉揉凌的脑袋,走出了屋子。

    “姐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屋外传来费珍怯怯的声音。

    “姐姐带你去城里玩。”屋外传来一声马嘶,然后就是马儿离开的声音。

    “凌,我们去找村民,”谷蕾走后,李毅就变得严肃起来,“在援军赶来之前,就只能靠我们两个了。”

    “跑马”盗匪团是远近闻名的大团,劫掠过的村镇没有五十也有二三十个之多,在首领马韦的英明指导下,这个组建不到两年的团队已经成为了一个拥有近两百成员的大型犯罪团伙,对此,马韦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虽然团队的名字很没气势,还带着一点搞笑的意味,组建初期打出的旗号还总是被人笑话,但真正与他们交过手的盗匪团或围剿军队都被他们不要命的打法给吓坏了,这支由农民组建的小团队逐渐壮大,从另一个方面诠释了新秦民风的彪悍。

    马韦是个爱笑的人,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爱冲人傻笑,就连他最嫡系的手下都不知道他笑容的背后到底是什么,不过“跑马团”名字的由来还是被一些好事的人给打听出来了,据说,马韦同学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爱跑马,哪怕自己已经收了十二个姨太,仍然夜夜跑马,乐此不彼......

    当然,这只是个传说,一个传说而已。

    马韦今年已经快四十了,在大陆被解封后就伙同村里人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从他的祖辈跟随秦王来到这个世界算起,他已经算是第五代子孙了,

    今天的马团长非常高兴,可以说是兴奋,他上个月在一个叫半角村的村子里看到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于是便动了心思,他生平没多少嗜好,除了跑马,就是喜欢女童,他十二个姨太没有一个年龄超过15岁的,那个小女孩让他心里直痒痒,便下令用比较“文明”的方式向那个村子“收租”,以期某些开眼的村民将那个小女孩给送来。

    虽然脸上乐呵呵的,但从镇子上传来的消息还是令我们的马团长心里像扎了根刺一般——那帮村民竟然想报官!哼哼,要不是我马某人英明神武,那镇上的镇长收了自己的供奉,那我自己岂不是要阴沟里翻船了?

    想到这个,马韦脸上的笑意更甚——今天就屠村吧,除了那个小妞,其余的一个不留!

    今天,就是他们“收租”的日子。

    马韦走出帐篷,翻身上马,拔出腰间的砍刀,冲着手下大吼:“弟兄们!抢钱抢粮抢娘们!”

    “抢钱抢粮抢娘们!”

    一伙不下两百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开向半角村。

    “李毅,你做的那个小东西管不管用呀?”凌拽着李毅的袖子,有些紧张的看着周围,“总感觉有些不可靠的样子。”

    “你还不相信我么?虽然难看了点,但至少也是个活的东西,嗯,活的东西!”李毅看上去有些萎靡,但眼中的精光告诉凌,他很冷静。

    他不是一直大大咧咧的么,怎么这次像变了个人一样?凌有些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