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缄默

明霄有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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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会这样呢?!就像小说和电影里常发生的那样,偷听的人一定会撞到东西然后被人发现!搞不好,接下来就要被灭口了!

    之前看到这样烂俗的桥段,我经常会想,越是危险应该越冷静才对嘛,都有本事偷听了,逃跑的时候小心看着点周围不行嘛!

    现在才知道,那真叫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让你在雨夜来到这种阴暗的小树林里,听到自己心向往之的女神和一个恶棍之间讲了一段令人疑云重重的话,我相信你心乱如麻的程度一定不会少于现在的我!

    果然,随着这声响,脚步声响起,岳凝眉的身影出现在了转角处,一身素净但飘逸脱俗的白衣,撑着一把伞,面容如皓月般姣好,几缕发丝随风轻舞,令人眼前一亮,一时之间,竟似这夜的黑也退散去了几分!

    四目相对,我看得分明,她眼中却没有一丝惊慌或者动摇,如果说和平时有什么区别的话,似乎仅仅是多了一些寒意而已。¢£,

    因为,当我见到她这目光的时候,双手居然微微颤抖,并且我敢肯定,绝对不仅仅是受了这凄风冷雨的影响。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对站了半晌,她才慢慢地走了过来,柔声说道:“一起走吧,好吗?”

    我下意识地向转角那边望了一眼,竟是无论如何也问不出“为什么那家伙会在这儿”这样的话,略一沉吟,终于一转身,和她一起慢慢地走上了那小山坡。

    刚走到坡顶,全身就像被电击一样闪过了一阵麻木感,一时之间僵在了当地!

    正当此时,一阵强风吹过,我手中的伞竟然把握不住,一时脱手飞出,被卷入夜幕,不可追及了。

    我正为自己又出现这样的失控状态暗自惊疑,感觉到头上洒落的雨点戛然而止,回头一看,是岳凝眉将她手里的伞撑在了我们之间,她完美的脸庞变得近在咫尺,一双澄澈的美目正坦然地凝望着我。

    “你……”我试了一下,发现还能说话,“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吗?”

    她却淡淡一笑,摇了摇头。

    我心里一阵苦涩,不知道是不能畅快地提出疑问的郁闷,还是不忍僭越眼前这个女人一分一毫的无奈。一时之间,脑中很快地闪过了一连串的画面,都是她曾经出手救我的那一幕一幕。

    就算她真的有什么所谓的“身份”、“目的”,如果她想要取走血矶炉或者我的性命的话,早就已经达成了,哪还用等到今天呢?

    而且,她的心固然深不可测,我对她又何尝完全坦诚呢?就连我陶勇的意识现在在与陶之焕的残念不断交错这件事,我都没有告诉过她。

    正因为如此,我没办法问,也没资格问。

    这样一想,身体终于慢慢地恢复了回来,我举起一只手握了握,甚至开始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了。

    愣了一会儿,才终于对她笑笑说:“走吧,回去吧。”

    我们就这样撑着一把伞,穿过荒野,走回了小庙。其间谁也没有说话。

    一进门,王少庭从火堆旁站起来,说道:“你们可算回来了。”

    “嗯,这大半夜的,我总得分清到底是女鬼还是她,才敢放心地领回来啊!”为了让他放心,我收了收心绪,开玩笑地说道。

    “啊?”这个书呆子却显得有点不解地问:“怎么分清的?”

    我只好无奈地说:“你别管了,火都快熄了,还不加点柴!”

    “哦,”他转身去添柴,刚添好,一抬头瞪着我说道:“好像该你值后半夜吧!”

    天亮之后,雨也停了,四处都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晨雾,从中走过的时候,皮肤都会沾上一层细密的水珠。

    我坐在马车上,却觉得打不起什么精神。并不仅仅是因为守夜没有睡好,更重要的原因好像是因为心情沉重。

    其实我这个人忘性很大,天大的事不过夜,很少会把烦恼背这么久的。我立刻意识到,这是陶之焕在闹情绪。

    说实话,我的确有些对不起他,不仅抢走了他的身份,还当着他的面放走了杜子峰。他的家人多少也是因为这个人动手脚而出事的,让他情何以堪?

    可是眼下,有什么比解决血矶炉的事情更加重要呢?就算我杀了杜子峰,和岳凝眉分道扬镳,然后呢?

    我心里怎么想,他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再怎么不甘心,他仍然隐忍地吞下了,一句质问的话也没有对我说,只不过这心里的纠结是瞒不了我的。

    而这回再次出现的失控现象,比前一次感觉更加强烈,我隐隐觉得,把这副皮囊还给陶之焕,怕也是早晚的事了。

    再次确认了一下地图,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再过五六天我们就会抵达不咸山了。我也不知道去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但如果不尝试的话,真的没有什么别的办法能让血矶炉这件事就此终结。

    而我自己会变成什么样,我也慢慢变得无所谓了。尘归尘,土归土,我陶勇如果真是游魂野鬼的命,那就随它去吧!

    又走了好久,终于遇到了镇子,虽然缺东少西,我们还是补充了一些水和干粮,更加重要的是置办了一些厚衣服,准备应对东北已经渐冷的天气。

    准备离开的时候,我们的马车后面已经堆满了东西,甚是壮观。我朝芮忧笑道:“买这么多,你是打算在这边长住吗?”

    她却一瞪我说:“你懂什么呀?这都是我专门问了本地人才买的,你是不知道不咸山那边有多冷,穿少了把你冻成冰坨我可不管!”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听老人家说,其实到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东北已经暖和很多了,更早的年代里,冬天气温逼近零下五十度也是很经常的事。

    那个时候东北的三宝还是人参、貂皮和乌拉草,而不是现在所传的人参、貂皮和鹿茸。正是因为乌拉草那时是保暖圣品的缘故。

    我看着这一车的东西,脑中立刻浮现出了一个传统的东北人在冬天时的形象,厚厚的棉衣,毛茸茸的皮帽子,垫着乌拉草的厚实的大棉鞋。

    真是怀念啊!过了这么久,头一次想家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