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2章 女皇的私宠

本宫微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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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吧。”明歌说,“还没吃午饭吧,去灶上取饭去。”

    “主人能惦记着霄儿,霄儿好高兴。”

    明歌却是一挥手,已经朝自己的书房走去了。

    如今的凌霄也就十岁左右,他就是想成大事也得耐心的在明歌这里为奴为婢着长大点了才能从长计议。说起来明歌这次进入位面的时间可真好,时间充裕,所以她什么事都可以慢悠悠的来布置,一点都不着急。

    在书房里,明歌修炼了一段时间的光明咒,又练了一会宿主的笔法,转眼到了傍晚,侍人问明歌去哪里用膳,明歌头也不抬的回,“皇夫那里。”

    待她出了门,就看到了垂头站在台阶旁的凌霄。凌霄深深以为,他现在失宠和他子如今身子太小不能人道有关系,明歌突然和那个宫十三亲亲热热的,可不就是因为干了一/炮被满足了身体,所以才这样子么。

    他这小物件长好还得好几年,这几年也不知道明歌会不会喜新厌旧的把他打入冷宫,所以在这之前,他必须的赶紧找办法让明歌觉得他就算小物件没长全也是有用的,一见明歌出来,凌霄忙上前见礼,“皇女!”

    “嗯。”明歌瞟了他一眼,有心刺激他,干脆说,“和我一块去扶云苑。”

    扶云苑是宫十三住的院子,有了今天上午的经历,他是一点都不想去那地方,可明歌都说了这话,他也只能乖乖的跟着去。

    已经得了消息,宫十三穿了盛装站在门口候着明歌,明歌不等他见礼便上前拉住了他的手心疼道,“外面风大,你以后无须在院子里等我。”

    媳妇年纪比她小,又从小没爹,可怜见的,就得她来心疼啊。

    宫十三羞涩的垂头,“等殿下是应该的。”

    一旁的凌霄心底嗤鼻,这大夏天的哪里有个风,何况一个大男人被风吹一下能怎么滴呀,这个皇夫还真是个矫情的。

    明歌和宫十三携手进了屋子里,侍人们上饭菜之际,明歌将腰中的长剑解下递给宫十三,“你那把木剑太轻,若是喜欢练剑,这把剑轻重对来说应该刚好。”

    宫十三受宠若惊的接过长剑,“这,殿下,我,我……”

    他一介男儿,如今又是嫁人之身,要是拿把剑在院子里挥舞还不得被多少人讥笑呢,传出去也会丢了皇女的脸,可是这话他自是没法说出来的,所以犹豫了瞬间之后,他立刻朝明歌行礼,“多谢殿下。”

    明歌摆手,“不用谢,这是我特意从书房的藏剑室里挑出来的,最适合你无聊的时候玩耍。”

    宫十三已经过了玩耍的年龄了……

    他虽然很喜欢手中这把剑,可是这把剑现在就像是千金重一般,令他双手都有点抖。皇女用了玩耍这么个词,这是在嫌弃他天真幼稚么!

    凌霄很是眼尖的发觉,明歌给宫十三这把剑正是明歌上个月说他十岁生辰要送他的东西,他记得明歌为了寻一把适合他的剑,连续三次去求拜一位炼剑大师。

    马上就是他生辰了,这把剑眼瞅着就能到他的口袋里,如今却被人半路截道,他这心底太不是滋味了,这把剑不仅轻便而且还削铁如泥,最主要的是它还是按照凌霄剑中剑的思路打造,剑中另有玄机,与敌人交手的时候完全可以出其不意,说它是一把神兵利器都不为过。

    凌霄听着明歌炫耀般的和宫十三说着这把剑有什么玄机,并一遍遍的为宫十三演示着剑招,心底就堵的发酸。

    他现在终于知道了,再好的感情也抵不过实际来一发,他和明歌在一起三年多了,简直就是如影随形的状态,晚上的时候明歌还会搂着他睡觉,两个人之间亲密的不得了,可是现在,宫十三一炮就把明歌给抢走了,连带着属于他的那些东西都变成了宫十三的战利品,想想就太不甘心了有木有。

    看着宫十三将剑放在了架子上,明歌这才心满意足,小两口和和美美用了晚膳,然后手拉手着在花园里散步去了。

    途径一所小院子,明歌问宫十三这院子是谁在住。

    宫十三们回答,“是我母亲为我准备的四位陪嫁,殿下要进去瞧瞧吗?”

    不等明歌说话,院子里的四位美人已经婷婷婀婀的走了出来,站在门口齐齐朝明歌见礼。

    这四位都长的很正点,穿的都是统一的一身束腰光袖白衣,外罩一层紫色轻纱,头发都被束的高高的,乍一眼看去还以为是四胞胎呢。

    不过再细看的话就会发觉这四位各有特色,或是阳刚,或是阴柔,单独提出来都是不可多得的男色。

    明歌打量了一遍这四人,目光在最边那男子的身上停留片刻,这才回头去问宫十三,“你身边这些侍人长得挺好看,宫家不愧是宫家,就连侍人都这么貌美。”

    宫十三微微尴尬着垂头也不接话,这四个人是他那位后母专门为明歌准备的,人到了他手里,他肯定不能暴敛天物的把他们当侍人使唤,只能把他们单独放在一个院子里等着他们被明歌临幸之后再给名分。

    但宫十三这样的做法对这四个人来讲简直就是在雪藏他们,这么久了他们连明歌的面都见不到,干脆各生心思着想着找个出路。

    明歌问他们,“会弹琴跳舞吗?”

    四人难得有个表现的机会,自是连连点头。

    明歌让人就在院子外的亭榭中摆了桌椅,她和宫十三坐在首座,看着这四人的表演。

    看了一会,实在无趣的紧,男人们跳的舞比较刚硬,故作媚态的样子却让明歌想到了人妖,一曲毕,她朝四人挥了挥手,朝着一侧的凌霄道,“霄儿,你去舞一曲剑。”

    剑舞在这个朝代是比较流行的舞蹈,很多男人都是手到擒来,只要有点才艺的男人,必会的就是剑舞。

    凌霄来了府中三年多,府中上上下下哪个不知道他是明歌的爱宠,此刻见明歌如此说,那四人忍着眼底的嫉妒朝凌霄见礼,“今日能瞻仰凌公子的风采,为凌公子伴奏是奴们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