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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中文网 www.114zww.com,郎君魂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喜之日,一切从简。

    新人在堂中拜过天地,病奄奄的闵正由侍仆扶回房去,新婿携了娘子的手,踩过红毡,扶入了新房。

    精雕细琢的红眠床,绣帘悬在床眉上头,花草簇拥着凤凰。新人坐在大红幔下,红烛烧得正旺,烨烨的火光在新人华丽的宫装上跳着、闪着、心慌意乱着。

    她的头垂得低低的,彷佛头上那顶珠冠不胜败荷。微一动,冠上一排珠帘子便颤了起来,使得掩在帘下的那张娇容,好像也在颤瑟。

    他缓缓移步过去,为伊揭帕。

    她没有抬头,但他瞧见了她脸上两行泪。

    他一震,伸手要握她手,陡然她缩了开,表明了、道明了她的不情不愿、无心无意。他觉得整副心肠像被马蜂所螫满,血淋淋、火辣辣的痛不可遏。

    她说过的话又在他脑门上响“我只为青狼嫁你,我只为青狼嫁你,我只为青狼嫁你”一遍遍轰击着他,把他逼疯了。

    她对他真的无一丝情意吗?他是如此刻骨地爱着她!凌秀突然用力将真真一抱,压在床板上重重便吻;她在他强大粗暴的怀抱里嘤咛,然而她的人,冰凉、呆板、没有反应。像一扇永远不会敞开的门扉。

    他移开来喘气的当儿,真真启了她那发红的唇,说:“你答应今晚就要放了青狼”

    青狼,青狼,她心里只有青狼!?那间,凌秀感到一股蛮暴可怕的力量从他体内的隐密处窜上来,像另一个灵魂,将他整个的控制住了。

    正当此时,外头响起急迫的叩门声,凌秀蹒跚穿过贴了喜字的粉红帘子,出去应门。是伺候书房的小厮。

    “宋大人,不好了,老爷他”

    凌秀那阴霾怪异的神色,使得这小厮话到一半就断了,凌秀也不理睬,径自跨出门槛,像个醉了酒的人歪歪倒倒一路的走,走到了汲文斋。

    这幽僻的轩馆有一股死亡的气息;闵正快要死了,他苍瘦的脸漫着一层混浊之色,生机一点一点的在离开。

    “真真交给你了,好好照顾她、爱惜她”他竭力做临终的遗言。

    凌秀只呆呆立在那儿,也不流泪,也不下跪,僵硬的面孔像副面具。

    “她只是一具空壳子,跟你一样,已经没有生命力了,我没办法爱她,没办法留下她”

    “凌秀,你说什么”只存一丝生气的闵正一惊,伸出枯手揪住凌秀缎红的袍子;而凌秀仅仅一拨,便拨下他的手,面无表情看他一眼,转身而去。

    “凌秀”闵正使了最后的劲嘶喊,生命的一线却在这里溘然断了。

    闵正死了,双眼瞠在那里彷佛留下惊异,留下悔恨。

    而凌秀双眼所蕴的,是一种决裂,一种疯狂的眼神。他跌也似的重新进了新房,差点把喜帘扯裂。真真固然已如同稿木死灰,还是不由得感到惧怕。

    她为青狼的生死感到惧怕。

    但是凌秀的举止这时候却显得出奇的缓和,他什么都没说,踅到檀木桌前,用两只玲珑的玉杯斟了洒,从从容容擎到真真跟前,温存地唤一声“娘子。”

    “我们喝盅交杯酒。”他对她微笑。

    那琥珀黄的酒汁轻轻漾着,杯底的红彩牡丹花变得蒙蒙胧胧。他要她拿住酒,肘弯儿与她一勾,她怔着,杯缘凑在唇边,他却用力一推,一杯酒如数进入她嘴里,火一般的流过咽喉。

    真真呛了起来,凌秀拥住她,迷离徜,痴痴望着。

    “我依然记得初次见到你的情景,就在你家书斋外,你靠在黄陶大鱼缸上,逗那水里的金鱼玩耍,腕儿有串银钤子,叮叮当当地响,你梳着双髻,还是个八、九岁的小丫头呢,那年我也才十三,但是,但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将来我一定要娶这姑娘为妻”

    说到这里,凌秀伸手轻抚真真的粉颊,她却在他的触碰下战栗。

    “这么多年的工夫,无论是与你相见或不相见,我都受着相思之苦,不管我人到哪里、在做什么,一颗心、整副脑子,思的、想的、念的都是你,这种煎熬、这种苦,你明白吗?你懂吗?”

    他摇起头来,现出沉痛的表情。“不,你不懂的,否则你不会辜负我的一副心肠,多年的爱恋,你不会眼中无我,你不会去爱上那个番子!”他的话越说越激厉。

    “难道我宋凌秀就真的比不上那个半人半兽的番子?难道我在你心中的价值是这么的微贱?枉我对你的一片痴爱,浓情深意,你宁可爱那番子,不愿爱我?真真,真真,你让我好痛苦,好断肠;是你,是你负了我,是你作践我、糟蹋了我!”

    他的样子、他的嗓子都变了,双眼睛织起红丝,那脸泛着青,透出阴气,嘶声道:“我我不能再爱你了,不能再留你了”

    真真欲挣扎,他却将她抱紧,轻轻“噢”了一声,呢喃道:“你流血了我来为?拭去。”

    凌秀的手指抚过她嘴角,指上一抹鲜血。真真大惊,她的嘴角在淌着血水!凌秀只是含笑望着她。

    “你心里念念不忘青狼,对不对?你想见他,他也想见你,”他笑了,脸扭曲着。“可以,我让你和他见上一面,就在这旖旎的洞房,我亲自去带他来。”

    凌秀猛把真真放开,起身往外走,在喜帘之前打住,回过头。“不过,”

    他慢幽幽说“这是他死前见你的最后一面,也是你死前见他的最后一面;你呢,会拖得久一点,你喝下的那杯酒会让你熬上一整夜。”

    帘起又落下,真真扑上去叫“凌秀”她的身子却猝然痉挛起来,撞在桌面上。

    抖着、喘着,真真抬起头,望见对面雕花铜镜里她自己的脸。血,从她的眼梢、嘴角、鼻子汨汨地沁出来。真真震骇得捧住脸,想要立起,然而一阵剧痛穿过她体内,倒下去时,她衰竭地喊:“青狼!”

    青狼到底在哪里?夜风飒飒,周滚眉拉着马,匿身在霞外居边门的暗处,心急如焚。

    自青狼在荒坡落网,滚眉便一直不安到今天背叛青狼是死路,背叛凌秀也是死,但在凶险的人生局势当中,滚眉最后选择的,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那条路。

    趁凌秀成亲之日,他拎了喜酒直上牢房,把狱卒灌醉了,破门放出青狼。

    哪知道青狼一听真真被迫与凌秀完婚,竟似发狂一般,逼着滚眉带他来到霞外居。

    他发誓:“我一定要把真真带出来!”

    这一潜入,也有些时辰了。青狼呀,老兄,滚眉心底打着鼓,口里喊苦,你人在哪里?青狼人在乌黑的后埕,不意撞上个打灯笼的老婆子,她虽是满脸震惊,喘吁吁的,却道:“你你就是我家姑娘喜欢上的那个人吧?”她突然用袖子拭泪。

    “你来得好,快去带了她走吧!她虽嫁了,怕也没得日子活了。”

    就靠这自称罗嬷嬷的老婆子指引,青狼来到上房,红光中四下凄清,真真一身美丽的衣裳,人倒在桌下,头上的珠冠都滚掉了。

    青狼大惊失色,忙将真真抱起,这一看,更加骇然她面如薄纸,七孔流血,满肩的刺绣花草,星星点点都溅了血,她的气息只剩游丝般的一缕。

    “真真!”

    那锥心的唤叫,使她睁眼,她抓他的豹衣说:“快逃,青狼,凌秀要要杀你”“那畜生把你怎么了?”

    “他在酒中下毒”她手往桌子一抓,花乌螺钿的桌面上还落有猩红色的粉末。

    青狼狂急地抱她起来。“我带你出去,叫人救你!”

    “不,不,”真真喘道“我知道我没得救了。”她娇小的身子又是一曲,大量浓血从口中冒出来。

    他慌得为她拭血,热泪却像滂沱的大雨直落下来。真真抖索着伸手去抚他的泪脸。

    “不要伤心,青狼,我屈服了凌秀,如今凌秀杀我,正好成全了我,”这薄命的佳人忽对他绽出一笑,凄绝,而又美绝。“死前,能再见你一面,我也无憾了。”

    “真真,心爱的!”青狼抱着她恸哭。眼睁睁见心爱之人死,与英雄绝路没有分别。他觉得他也要死在这一刻了。

    真真又起一阵强烈的痉挛,剧痛使她凄惨呻吟,她揪住青狼的手,哀伤d:“拿出你的刀来,送我走,别别让我受折磨”

    青狼的一双眼睛被热泪烧痛,也烧模糊了,他的脑子一阵一阵的发黑,刀在他手里猛颤,真真一声声痛苦地求着他那把爬着百步蛇纹的刀在那片美丽的胸瞠刺下去,热血飞溅到他脸上,与泪相溶,他听到她用最温柔的声调说了最后一句话:“郎君,来生再会”

    现代闵敏噩梦,魇住了她。

    梦境狂乱,她挣扎着,不能醒来。

    她在风声鹤唳之中。四野,是一阵又一阵悚人的战啸,她惶惶不安;身上,冒着一道又一道的寒气有个人横?着她,要逃也不行,都骇僵了,望着那人的相样。长的发,黑森的眼;他将一把刀举起来,刀上历历绘着百步蛇纹。

    真真他一声唤,她整个惊栗起来,忽然悲伤不能自己。一步步惶恐地向他走去,一步步看清楚他的面孔深浓的一副眉眼,藏着一股伤心色,凛凛使人心痛。她想问为什么?想伸手抚触他忧郁的眉心他陡然扬起手来,手上不再是百步蛇纹的刀,是卷起来的一份报,扫向她的脸。

    又是那股愤忽,那一条条凌厉的指责,句句都螫入她的心。

    “你要做的是新闻记者,不是新闻技术员,做报导要有生命力,要有关怀面,也要有那么一点人性”

    不!闵敏被她自己惊醒了,梦里的那声呼喊,嗡嗡的在耳朵里响,她猛坐起来,粉绿的被子揪在胸口,颈子上一片汗。

    她冷得直打颤,虽然房间里温暖馨香,绝没有寒意。

    是那梦的关系,她作的是什么梦?梦的是什么人?使她这样子耸动心惊。

    梦的前半段已经是暧昧不明了,她只记得一股子凄怆,现在回想,还留着心碎的感觉。

    梦的后半段有一张脸她的脑子绘出他的轮廓,那雕刻般英俊而深刻的五官,教人一看就不能忘的,一个男人高腾云。

    闵敏整个地都想起来了,闭上眼睛,靠在枫木床头板上,恨这个男人。

    他在办公室骂她还不够,追到梦里来,继续讨伐她。同事们安慰她,不要想太多,一件事情做得再好,都有人不满意,记者写稿得罪人,那是宇宙自然常态。

    但是闵敏一时之间,还不能接受这个宇宙自然常态。她是这个世界上怀有崇高理想那批人当中的一份子,如果你跟她说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她争得让你的脑袋都掉下来。

    如果你跟她说,她是个技术员,不是记者,那么脑袋掉下来的会是她自己。

    闵敏进报社之初,是待在编译祖,每天埋在国际新闻堆中,呃,基本上她觉得,这是比较容易让人就在编辑台上睡着的工作。

    她脑筋很灵活,很快想到用麦克笔把“为新闻,有热情,有冲劲,有理想”这十二字专业格言大大写下来,摆在自己桌上,希望给上司一点联想。

    可是很奇怪,她这几个字能大家造成的感动和注意,好像也没有比马路上“禁止车辆回转”那几个字,还要来得强烈。

    于是一天,她发现自己微不足道的一只手,在会议桌上举了起来。她只有一分钟的时闲,因为就要散会了。众人发愣地看她,又用去半分钟,她拿剩下的半分钟说了一句话:“我觉得编辑部二线的工作人员,应该有上第一线磨练的机会。”

    当时老板那表情,和六祖慧能顿悟的时候差不多。

    第二天,市政组的组长便要闵敏去报到,然后交代她去把市长太太和议员太太吵架的新闻写回来。

    她写回来了。可惜的是,那天她穿的一件漂亮的黄纱衫的袖子,在人群推挤中被扯裂了,没有捡回来。

    不过闵敏对于跑新闻、抢新闻所出现的种种状况,一点都不介意,三不五时裂开一只衣袖,踩断一只鞋跟,统统说得过去只为她实在太爱、太爱这份工作了。

    闵敏绝对相信记者工作是人生最好的历炼。每天出门采访都像在上学校,这个社会就是大教室,每一个碰到的人,都可以做为她的老师,她所学习是人生世相,社会百态。

    她自然要感觉到骄傲,能有哪一行业,比之记者工作更精采、更富内涵的?你每天都在仗义执言,为社会利益挺身说话,你的报导引起回响,甚至督促了改进,能有哪一种成就,还要令人满足、令人欣慰呢?因而闵敏一头就栽进去,每天为着她的新闻工作追赶跑跳碰,不嫌苦、不怕累,也可以不吃饭,而依然是活活泼泼,斗志高昂。

    记者群中,抱着理想的人数,也不在少,然而闵敏特别有一种天性上的纯真盎然、对人生的热情。她在工作上所体会到的那种快乐,正是一个人的天分得到发展。

    她很努力,最期望获得欣赏。

    斑腾云最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她是新闻界的新兵,还需要信心,而他直接造成打击。

    闵敏用最缓慢的速度,做一个深呼吸,丢开被子下床。一双腿纤长圆润,走过象牙木地板。

    这间八坪大,灰红色调的套房,一个好处是,它开了一幅引人入胜的落地玻璃窗;人只要能望得出去,所在的空间就不致显得那么狭窄迫人。

    闵敏把覆在额上、曲如波浪的头发拨了拨,踱到落地窗前。她睡时穿的是一件俏小的白色紧身背心,底下是更小的白色底裤,遮隐不住一圈细腰,一身婀娜结实的线条。

    好在是深夜里,不至于担心这副撩人的体态,教人给窥见了。

    棒了一条街,与她面对面的,是那座白日里属灰白色,而入夜后成了灰黑色的庞大建筑,光影点点,那里面一向有许多病人,也有许多医师。

    而其中一个就是高腾云。

    扁是想到他,闵敏心头便又涌现那种莫可名状的感受好像认得他,曾经与他相亲,应该记得的,却都忘记了,被一道空空白隔绝开来,有说不出来的沧桑,说不出来的绝望二天来,这感觉在心里牵萦,使得闵敏心神不宁,比较他对她的那场指责,影响还要更大。

    他把她抱到会议室的沙发时,其实她还有隐微的一丝意识,感觉到他的动作俐落而温暖;为她拂开头发,为她解开衣领,他的手抚过她的额头、面颊、皮肤,每一下触碰都像个温柔的关心在那昏沉的片刻里,她感到这一生从未有过的甜蜜和依恋对一个男人。

    一个狠狠贪骂她,伤透她的心的陌生男人。

    闵敏抱着胳膊,把自己靠在落地窗上,把纤丽的影子描在青霜似的玻璃片上,她却瞧不见自己一张明秀可爱的脸蛋,出现了委委屈屈,又不服气的表情。

    不,她绝不是高腾云说的那样。

    做为一个记者,追求的即使是新闻的客观信实,也绝不是放弃了对人的那份关怀。

    对于哮天村的灾变,正所以要关怀、了解村民的痛苦,闵敏在灾后三度进入危险的山区现场,甚至于摄影记者没能跟上来,是她,拿着自己那部傻瓜相机,打着哆嗦,拍下哮天村一幕幕怵目惊心的景况山崩了,屋垮了,地盘流失,人还被埋在土石流底下,尸体一具具被挖出来,幸存的人俯地嚎哭而灾区四围,不见苍山,不见翠林,光秃秃的陡坡全是人工种上去的经济作物,在松软脆弱的地质上。

    人把大自然毁了,大自然终于回过头,把人也毁了。

    难道,她在抹去热泪之后,能够不把事实写出来吗?难道,她要把报导仅仅停留存同情关怀的层面,而不做分析,不做探讨,不公布真相,不告诉大既櫎─人是怎么自己把自己毁灭掉的?她错了吗?闵敏忽然觉得嘴唇在颤瑟,她咬住它,把额头抵在玻璃上。才跑了半年新闻,她的眼泪好像洒得太多了。

    在哮天村现场就已经偷偷哭了一场,回报社看照片,又是眼热心酸,动笔描述灾民的情形。

    写一行字,掉二行泪。

    她真个和台湾高山地质一样的脆弱!可她就是搞不懂,明明“山地悲歌”一篇报导,得到那么多的掌声,她偏偏只在乎高腾云一个人说的话。

    她不要他藐视、不要他反对、不要他误会;她要他嘉许她,欣赏她!老天,他只是一个陌生人!闵敏抬起头,盯住楼外夜色里的大观纪念医院,全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在意一个把她拿来和“轮胎”一起打比方的男人?经过不安宁的一夜,心头还悬着纠葛,天一亮,闵敏依然全副精神抖擞,去做她该做的事。

    这是她的过人处。

    九点不到,她赶到市政府。哇,果然看见一群为数二、三十人的莺莺燕燕,早盘踞在广场上。昨天便得到消息,特种营业人士要向市政府抗议强力取缔。

    天气清凉,群莺们更清凉一律比基尼!警卫要维持秩序,碰上推挤却很为难,因为男女授受不亲!她们向市长要求工作权!市长要把她们送到“妇女?行摹蓖咨拼恚苡腥ぃ苋饶郑灿泻芏辔侍獗匦牍匦摹擅裘a艘簧衔纾杂锌?,随采随写。

    群莺散去了,她还没走,溜进市府大楼,到新闻处、公关室逛一逛,向熟人打招呼。跑得勤快,再加上那么一点敏感度,往往能碰到意外的好新闻。

    不过闵敏今天碰上的倒不是新闻,是一个人。

    她在三楼大厅,远远瞥见他从电梯踏出来,一直风度翩翩,颀长的身影,其实还没有把握是他,心就先跳了起来。

    他偏巧朝她的方向过来,她的心跳得更快。

    他看见她了,似有几分惊喜,泛起笑容,快步走过来,道:“闵小姐!在这里碰见?,真是太巧了。”

    闵敏脸粉红的,叫声:“邵议员”

    邵天俊他是哈佛回来的政治学博士,家里是中部极有底子的大家族,去年县议员选举,一举就拿下最高票;还不到三十岁,年轻,诚恳,热心,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

    尤其受女人欢迎。

    因为他的文质彬彬,那常蕴含笑意的眉梢眼角,不算最英俊,但是很迷人的一副相貌。

    他是一种典型,让女人把一片芳心寄托在他身上的那一种。

    闵敏又觉得一阵臊意了,想到半年前第一次采访邵天俊。他正因为掀了河堤工程的几笔内幕,得罪县、市政府两方,媒体蜂拥上前采访他,闵敏也在其中,挤到他跟前才喊了声:“请问邵议员”

    她脚上一只咖啡色鞋子掉在他裤管下,她愣了,他也愣了,但是他先回过神,俯身下去帮她拾鞋子。

    “先把鞋子穿上,再问问题好不好?”他慢条斯理道,眼底闪烁着笑意。

    闵敏整张脸烧红起来。隔天,各报几乎都登了一张“邵议员为女记者拾鞋子”的悫铥荂c

    闵敏第一次在新闻界是这样出名的。

    事后他请闵敏喝咖啡,闵敏一定要请客,他笑吟吟的。“那太好了,欠你这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了。”

    闵敏心里忍不住直叹息,他真懂得怎么让女人快乐。

    “下一次”的机会虽然没有再碰上,闵敏却和邵天俊另外有了进一步的接触,因为这一场哮天村的灾变。

    碧然他是当地出身的议员,他的家族与当地据说有百年的渊源,但是他更具有一种人文关怀,对哮天村种种的问题,前因后果,相当重视,也相当了解。

    因而写报导的时候,闵敏找上他几回访问他、向他请益,他干脆指定一名助理协助她,提供许多资料。稿子见了报,署名邵天俊的一大捧火鹤花送到报社来,同事围住闵敏,都哗然了。

    现在与他不期而遇,依然记得他送的那捧花,心里欣欣然的,问道:“邵议员怎么会到市府来了?”

    他笑“手里一件调解案,不跟市府里的人周旋周旋,还真扳不过来。”

    邵天俊之得人缘,也和他一种坦率、不做作的态度有关系。

    “谢谢你那天送的花”她说,俏脸有点热。

    “你的“山地悲歌”非常有力的一篇报导,我很欣赏。”

    闵敏的脸更热了。倒不是为着邵天俊的恭维,是他一双直视着她的眼睛。

    他忽然抬起银质的腕表,瞄一眼。

    “十二点半了,你吃过午饭没有?”

    她摇头,她忘了。现在被人一提,饿了起来。

    “市府楼上的餐厅不错,一起吃个饭吧。”说着,邵天俊抬手往她背上轻轻一搭,推她向前。这时候的他,倒很果决。

    金红色带点法国风格的餐厅,客人不少,但是邵天俊有办法拿到靠窗一个幽雅的位置。

    他为闵敏拉出丝绒椅时,闵敏隐约地想:改天她得换套妩媚的裙装,也许是银蓝镶条纹的那一件,找个机会出现在他面前她把她军装似的小夹克脱了,披在椅背上。平日夹克、靴子的装束,只是在工作上图个简便而已,其实漂亮的高跟鞋,她也是有几双呢!邵天俊在明柔的灯光下端详她,他系的那条抢眼的铬黄格子领带,结下凹一个洞,像个带了笑的酒窝,她被瞧得不太好意思了,他却开了腔:“光看你,这么漂亮的女孙子,很难想像你也能和大家一样冲锋陷阵的跑新闻。”

    闵敏在眼睫下觑着他。这句话让女记者不以为然。

    他自己笑了,举起桌上一杯淡酒。“失言,失言,但绝无对?轻视的意思。”他很爽朗地把酒喝掉。“原谅我了?”

    闵敏不由得也笑。“只要你不再怀疑我的能力。”

    “现代女性就是有傲气。”邵天俊摇头,和她话起家常“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父亲三年前去世了,”闵敏叹一下。“妈妈跟着兄嫂在美国定居。”

    邵天俊扬眉。“这里没别的亲人?”闵敏拿水晶杯啜一口,摇头。他又问:“家人放心你个人在这里?她耸个肩。“他们老催我过去,我不想去。”

    “为什么?”

    她搁下杯子,双手交叉起来。“我是学新闻的,离开了这块土地,能有什么发挥?”

    邵天俊傍予一个肯定的点头。

    闵敏反过来问他“邵议员呢?大家都知道,你在国外有更好的机会。”

    “我做的是为民服务的工作,离开了这块土地,能有什么发挥?”尽管是模仿她的口气,他的面色却是严肃的。

    两人相对,微微一笑,发展出惺惺相知的那点味道来。

    上菜之后,他突然问:“没有男朋友?没有心上人?”

    闵敏的心头扑朔迷离地,闪过一条人影,怔了一、二秒,她摇头。

    邵天俊笑道:“这么说,要追你是有机会喽?”

    “邵议员真爱开玩笑。”

    “如果我不是开玩笑呢?”他又拿一双闪动的眼睛瞅着她了。

    闵敏赶紧低下头,抖开白色餐巾,正耍拿刀叉,一只手却从桌对面伸过来,邵天俊将她的手覆握住。

    “闵小姐,我没有让你不愉快吧?”

    她心跳着,抬头看他,忽然顽皮起来,说道:“市府餐厅常有记者惠顾呢,邵议员,一个大意,明天报上又给你刊上一张“邵议员牵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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